广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全面展开
广州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全面铺开。据统计,改革实施首周,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名称共15479个,系统自动审查通过14503个,通过率为94%。平均每日通过2071条,较之2016年平均每日审核通过900条大大提升了130%。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企业名称核准制度,实施自主申报后,对于申报冠“广州市”或“广州”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的,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允许企业名称使用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但能反映行业或经营特点的用语,允许以“跨境电商”“保税展示”“转口贸易”“服务贸易”“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等字样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特点。
该负责人提醒,企业因业务需要,可在名称中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企业认缴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不在其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设有3个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集团)”字样。
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登记机关对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拒不改正不适宜的企业名称的,或拒不纠正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的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直接在企业名称数据库删除该名称,暂以企业统一信用代码代替,并将该企业统一信用代码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在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州)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