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24日起正式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接入平台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外地公积金中心转移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移至外地公积金中心的,均可持相关资料直接前往转入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公积金中心将通过上述平台操作,无需职工个人再提交缴存证明和两地奔波,办理手续大大简化。详情请查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提醒各缴存职工注意,若转出地或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其中一方尚未接入该平台,则仍需按广州市原规定办理。
外地转入所需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职工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转入新单位、账户合并的材料
异地中心转入款项到账后,单位或职工需申请办理转入新单位和账户合并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2.《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3.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和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