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对非法募捐行为予以重点关注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向全市有关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各区民政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公开募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主动加强慈善公开募捐活动监管,严格按照《慈善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各项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办理慈善组织认定,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引导个人、企事业单位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联合,依法依规地开展慈善公开募捐活动,坚决打击利用慈善之名开展的违法活动。
注意!公募慈善机构必须及时公布募捐情况
这份全城通发的通知中要求,民政部门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对非法募捐行为予以重点关注、主动介入,切实维护依法行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慈善公开募捐监管工作,督促所登记的公募慈善组织及时更新并公布募捐情况。
各慈善组织要主动履行慈善信息公开义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大力弘扬公益慈善精神,积极传播正能量,着力营造健康规范的慈善氛围。
公开募捐必须到民政部备案“拿号”
目前,广州全市已有50多家慈善组织,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10多家,已备案慈善公开募捐项目160多件。
开展公开募捐需要具备什么资格?公募机构要怎么操作才合法?按照《慈善法》、民政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慈善公开募捐活动应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且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必须到“慈善中国”网站(民政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办理公开募捐备案手续,取得全国统一编码的募捐备案号。如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还应到民政部指定的12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及捐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