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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规叫停紧捂未售车位
   2018-01-03 16:43:57    文字:【】【】【

近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其中规定,住宅区未售车位应予以出租,出租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违者或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听到这个消息,广州大道北、广州大学城、金沙洲等数个楼盘的业主终于舒了一口气:终于有人治他们了!此前,业主们遭遇了未售车位被锁、月保临时取消等连串烦恼……

巡城  有开发商“捂位”自抬身价

广州车位价格居高不下,但月租、临保价格却上不去,于是广州部分新小区将小区地下停车库大量未销售的车位锁起来,不让业主停车。

广州大道北一楼盘的业主就曾遭遇“卖车位花招”。2015年8月,业主发现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被打上铁桩,并且在车位上贴了号码牌,这表示车位已经卖掉了。“业主们一开始以为车位卖了,后来群里一交流,发现根本没卖掉。”一位业主登录“阳光家缘”查询发现,小区才卖掉200多个车位,此举纯属开发商哄抬价格,制造紧张氛围的花招。

不仅仅是这个楼盘,广州大学城、金沙洲的几个楼盘业主也遭遇车位被锁、月保被取消的困境。

去年3月,位于金沙洲楼盘停车最多的负二层大量未销售车位被锁了起来,业主被赶到负一层停车。愤怒的业主表示要去砸车锁,后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确有不少车锁被砸坏。经过一轮维权,小区物管最终妥协,对业主开放临停车位,每次封顶15元,但大量的车位仍然没有开封。

记者近日再次来到该小区发现,小区近一半的停车位依然被锁住,但剩余的车位基本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

一知名地产专家向记者透露,把车位锁起来逼着业主购买是开发商“常用手法”,这样可以高价卖出手上车位。

说法  新规可震慑“强迫交易

记者查阅发现,在多宗停车位纠纷中,业主们通常认为,开发商未征求业主意见,就锁车位、提高停车价格,这是逼迫业主高价买车位。但开发商则强调,他们拥有车位产权,“我们依法依规,你们(业主)在侵犯我们的权利”。

对此,广州公益律师廖建勋说,开发商对未销售的车位拥有所有权,是租是卖的确是开发商的权利。但如果开发商试图通过“锁车位”逼迫业主高价购买,则可能涉嫌强迫交易。

“如果开发商取消所有月保车位,通过临停来变相涨价的话,消费者可以找消协或物价部门反映。”廖建勋建议,但车位买卖租赁多是市场行为,最终业主们要迫使开发商让步并不容易,车位之争还会继续下去。

如今,《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中明确规定,住宅区未售车位应予以出租,出租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违者或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

廖建勋认为,广州这一立法应可大大震慑部分抱着强迫交易,甚至“哄抬”价格的开发商,业主的权益能够得到进一步的保障,也有了新的维权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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