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四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至区
在行政审批改革上,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坚持大胆探索、稳妥推进。3月13日,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在官网明确,又有四项市级城市更新行政职权事项下放各区实施,简政放权改革再进一步。
2016年试点城市更新简政放权改革,将试点项目的城市更新审核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强化区政府城市更新工作第一责任主体作用,构建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市级统筹决策、各区具体实施、联动协调的工作格局。
2018年2月27日,市城市更新局发出《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区实施的通告》,宣布即日起城市更新四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区实施。
关于调整范围和承接部门,市城市更新局表示,该局将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中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和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权、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符合控规及全市产业目录、发展方向的村级工业园和旧厂更新项目的实施方案审核(项目涉及拆除重建的)、涉及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及实施方案的审批权等4项行政职权事项下放相关区政府、委托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关于实施时间,上述4项事项中,下放事项自2018年2月27日起、委托事项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由相关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实施。本通告公布前,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已经受理的案件,继续由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办理。委托事项实施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将根据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与此同时,市城市更新局还公布了最新的“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作为各类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