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年均值首次达标
根据公报,2017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比2016年略有下降,但PM2.5年均值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7年广州空气质量达标294天,同比减少16天;达标天数比例80.5%,同比减少4.2 个百分点。2017年广州市环境空气6项指标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PM10和 PM2.5浓度达标,二氧化氮浓度超标0.30倍,臭氧浓度超标0.01倍。
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广州11个行政区中:从化、增城、花都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荔湾、越秀、海珠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其中,PM2.5浓度相对较高的行政区为荔湾、海珠区,PM10浓度相对较高的行政区为黄埔、荔湾、白云区;二氧化氮浓度相对较高的行政区为越秀、荔湾、天河区;臭氧第90百分位浓度相对较高的行政区为南沙、番禺、花都区。
广州全市51个国控、市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中,从化良口、增城派潭、从化街口、花都梯面等测点空气质量较好,番禺大石、荔湾西村、公园前、海珠湖等测点空气质量较差。
主要江河水质优良
2017 年,广州全市纳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地表水国考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 66.7%,无劣Ⅴ类水体。其中,流溪河从化段、增江、东江北干流、市桥水道、沙湾水道、蕉门水道等主要江河水质优良,珠江广州河段黄埔航道、狮子洋水质受轻度污染,珠江广州河段西航道受中度污染,受污染河段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溶解氧。
附:2017年广州各区空气质量排名
1、从化 2、增城 3、花都 4、黄埔
5、南沙 6、天河 7、番禺 8、白云
9、海珠 10、越秀 11、荔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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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市皆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为进一步改善广州空气质量,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将广州全市范围划为“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通告》首次将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全市范围,对全市所有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按照同一标准进行环境监管,确保管理措施的公平性。同时《通告》选择环境保护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最严类别(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类别,进一步严格了煤炭、生物质等燃料及其燃烧设施的管理。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以控制和减少煤炭消耗量为抓手,大力推进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淘汰,促进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目前,广州市已有35台燃煤发电机组以及企业自备发电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298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淘汰、清洁能源改造或污染治理,工业窑炉等其他炉灶基本完成整治,全市工业燃煤治理工作不断深入。2017年广州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2013年增加34天,PM2.5平均浓度三年间下降了18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