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年新增的小车有12万辆,但新增的停车位只有5万个左右。”广州市停车场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国璠透露,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停车位缺口也不断扩大。与此同时,随着咪表停止收费后,咪表车位也在不断减少。针对停车位“一位难求”的问题,昨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光荣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提出国土资源部门鼓励企业经营停车场有很多优惠措施,将进一步落实。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胡志慧
现状:停车位缺口增大投资回报低
回应:多项优惠鼓励建设停车场
停车位紧张是因为没地可用吗?暗访记者发现,上下九步行街、北京路步行街、荔枝湾涌……老城区因为停车难而受严重影响已经有多个鲜活案例,然而就在这些商业区旁的烂尾楼、烂尾工程空地,却很少看到改作停车场大楼,其用地性质也未见改变。
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曾做过调研,在车位不销售的情况下,地价、造价、税费等加起来每个车位平均也要近20万元,出租的话年收益率仅为1.2%,比银行存款的年利率还要低。此外,目前架空层车位,包括可拆卸的机械立体停车架,其车位面积要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这也变相大幅增加了车位地价成本。潘国璠呼吁:“立体公共停车场建筑回收期起码要30年以上,国土规划部门要为公共停车场提供长期用地,不能再是短期(临时)用地。”
对此,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表示,这个问题的确是普遍性的,从其本人来说也是深有同感。其也开车上班,为了找停车位确实要花很多时间。对此政府先后推出了系列措施,首先是明确停车场的用地来源可以是划拨、出让或租赁的土地,对停车场用地的期限国家也是明确最高50年;其次是供应计划上要求各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把停车场用地计划要纳入年度的用地计划来进行安排。
另外,用划拨土地来建停车场,可以享受划拨用地的政策,也就是免地价,如果是经营地用地就要招拍挂。如果利用地下空间来建停车场的,按国家有关的用地政策,地下建停车场的地价可以采取优惠的政策,优惠的比例由地方政府决定。以广州来说,地下负一层按地面的50%来计地价,负二层就按照25%来计地价。
除此之外,还鼓励用存量的用地,也就是历史上批给政府和单位还没有用的闲置用地,来建停车场。而且这些用地涉及划拨不改变用途的就可以不加地价,也可以协议出让甚至出租。如果这个出让的比例,比如说商住用地,开发商可以增加配置停车场用地的,规定1∶1,变成1∶1.5了,多出的部分可以利用地下空间来搞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
李师表示,接下来,还要对政策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完善。
质疑:为何医院和绿地不规划停车场?
回应:每年都有计划但要系统解决
为什么医院不建停车场?为什么政府建大楼的时候不建停车场?建绿化地的时候为什么不综合使用往地下挖几层建停车场呢?“这证明我们没有将停车场的规划列入到多规合一里面去,这就造成了供应不足。”曹志伟指出,据他了解,先后有三届政府提出要在广州市区建13个专用停车楼,但是由政府出资、财政出资的一个都没有建。北京路为什么受影响?因为有钱人不愿意到那里消费,因为没有办法停车。作为北京路的配套,建好停车场,政府财政压力可减少,空地又可以利用起来,包括做器械停车。器械停车为什么人们不愿意做?因为不能确权,不能确权就不能抵押和贷款。
对此,陈光荣表示,作为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来讲,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都有计划,这里面有很大的比重是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只要把停车场用地能够真正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范围,就可以保障停车场的用地需求。不过,停车场的建设、管理、运行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有系统的措施来解决。
建议:落实优惠政策,鼓励车位“错峰”共享
广东省直属机关党风政风评议员高红芳提出,有优惠政策就要落实,既然有规定出让的土地里有一定比例必须用于停车场的建设,要鼓励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就要把这个政策落实,再吸引各方面的资金和各种渠道的资金,多形式参与到停车场的建设方面来,“停车场以后还是要走产业化的道路,只有走产业化的道路才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其次是充分利用现有停车的空间,对于一些老城区以及繁华区域,要对旧的停车场进行改造,建立多功能、智能化、科技化的停车管理系统。这方面珠江新城有的已经使用比较好的立体化的停车场,可以推广起来。
另外,就是倡导共享停车。有的小区车位是固定车位,但是白天人们去上班把车开出去了,晚上才回来,就可以考虑把一定时间是闲置的停车位活用起来,登记一下把这些车位全部共享起来。这样在附近办事的人们可以停到旁边居民小区的停车位,让现有停车位都“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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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法律未出台前免费续期
不少民众仍在担心“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是否会收回。昨日的节目现场,陈光荣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
陈光荣表示,根据国家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根据不同的使用用途,年限不一样,住宅用地是70年。这两年在个别省份确实出现了土地使用期70年到期的情况。在广东比较少,像在广州、深圳、江门这些地方早期出让的土地住宅用地住宅年限是比较短。国务院在去年发布了一个关于加强财产产权保护的指导意见,对于房地产使用年限快到期了要加快研究办法。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应,要求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法律规定。
在国家的法律没有出台之前,国家也有“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一是到了期以后不需要申请,自动续期。二是不收取任何的费用。三是正常的交易,这是国土资源部专门下了文件的。因此,大家买了房子无论是到期还是没有到期或者是将要到期都不用担心,国家会对公民的财产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