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对于备受关注的住宅停车场收费和管理问题,条例规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擅自制定、提高住宅停车收费标准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息一出,挑动了不少小区敏感的神经。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有小区停车场收费突然大幅涨价,引发住户不满。
现状
车位配比不足成停车“痛点”
由于早期建成的住宅小区车位配比不足,广州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一直相当突出。今年3月初,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在参加全国两会时曾列举过一个数据:广州常住人口超过1600万人,截至2016年底,机动车保有量约245万辆,供小于求的情况导致住宅停车问题相当突出。
在此背景下,2015年,广东省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广州多个小区的停车费应声上涨,有的车位租金涨幅甚至翻了五倍。涨价行为引起了不少小区居民的不满。
此外,陈建华还列举数据指出,2017年上半年,广州政府服务热线受理相关投诉量9966件,是2015年同期的两倍;近九成广州市受访者认为“所在小区停车收费太高或偏高”、“实施市场定价后停车收费大幅上涨”。
走访
小区车库产权转让应声涨价
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市内部分小区,发现随着条例的表决通过,不少小区停车费的纷争再起。
荔湾区西华路金华苑小区有居民向记者反映,就在今年3月份,小区地下车库贴出公告,车库产权转让,从今年4月份起,停车位月保费调整为1050元。此举引起了该小区不少居民的强烈反对。居民黎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原来停车费月保才400元一个月,如今涨价相当于翻了近三倍。此举措遭到不少住户的反对。3月底,停车场业主方再贴出公告,称经小区业委会、居委会介入,结合周边停车场月保价格,将月保费调整为980元一个月。公告还指出,如果有业主认为价格偏高,请从4月份起另找其他地方停放。尽管对停车费涨价不满,但黎先生表示,他最后还是交了费,“实在没办法,有车不能不停”。
去年8月份,本报报道了天河区天一庄小区停车费,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小区物业将地下停车费涨到5元/每小时,每天封顶60元,每月停车费最高达1800元。这导致大多数业主反对。但物业表示由于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2015年广州市已经放开住宅停车收费价格,停车费的收费标准目前是根据市场需求而定,并且参考了周边收费才决定的。条例获批后,不少天一庄业主得知后,也开始与物业协商,“现在业主们的诉求还是希望遵循政府指导价,不过现在还没有什么进展。”业主黄先生说。
专家
小区停车费业主应有议价权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这次《条例》中更多的是关于住宅停车场收费规定,通过与物价局建立协商制度,住宅配套的停车位收费标准应该与业主商量。对于还没有出售的住宅停车位不能出售,这就表明小区住宅停车场应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需求。住宅停车位是一种刚需,应该尽可能降低费用,来鼓励大家少开车出行。目前有的业主反映小区停车费过高,并不能起到鼓励大家绿色出行作用,导致道路负荷增加,所以《条例》出台后可能会对这种现象有所减缓。
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认为,小区停车场即便产权不是属于全体业主,但它仍然属于公共配套,它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样随意定价,“买房的时候,有没有车位是买家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假设你这个小区车位不够,那买家很可能是不会买的,所以车位的因素其实是已经打入了购房的价值预期里的。”所以周活宁认为,小区的停车位引入议价机制是非常合理的,“广大业主对车位的定价高低是有议价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