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广州市交委和广州交警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广州交警将对“开四停四”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配套管理措施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通告》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这是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对在广州通行的外地车辆的大数据分析,结合相关专业交通研究中心研究成果,科学制定的管控措施。该措施在确保正常临时通行的外地车辆(9成以上的外地车辆)不会受到影响的基础上,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从而达到保障正常使用外地车临时通行、精准管控确保调控成效“双赢”的效果。
同时,考虑到广州市作为省会城市,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座开放的城市,需保障广州与其他城市之间政务、商务等正常交流往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以下三类车辆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在有效期内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一是政务类,解决外省、市政府常驻广州办事处公务车辆;二是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受限车辆;三是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号牌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一次性办理过渡预约登记。具体的预约登记流程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后另行发布。
据介绍, 2013年以来,广州相关职能部门持续通过专题座谈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出行需求的新期盼新要求。“通告”出台前,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会同市交通、法制等部门以及第三方研究机构多次调研、反复评估,最终确定采取“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实施科学管控,保障调控政策成效,控制广州机动车有序增长,缓解本市道路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