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107.4亿元
摘要:1—4月,全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7.4亿元。昨天,我市召开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会,市领导刘海、庞国梅、黄悦胜、冯立坚、吴晓谋、钟军、易中强、吴国杰参加会议。
1—4月,全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7.4亿元。昨天,我市召开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会,市领导刘海、庞国梅、黄悦胜、冯立坚、吴晓谋、钟军、易中强、吴国杰参加会议。
2013年市政府共安排重点项目196项,1—4月,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比去年同期快2个百分点。已落实资金159.5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39.7%。全市4月份年度投资完成率比上月增加了7.4个百分点。其中,江门中核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康师傅项目、蓬江区“三旧”改造项目、广东海信、电网及输变电工程、江罗高速公路江门段、恩平市恒大泉都一期、开平东汇城等一批项目投资完成进度超过时间进度。
“上半年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总体顺利,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说明相关部门同志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基层、为企业、为老百姓的‘三为’工作是到位的。”市委书记刘海对全市重点项目的进展表示乐观。
刘海指出,抓实体经济无论何时都不能放松,各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第二产业的投入、项目的落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筹划好土地指标的调配与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民生和安全生产等问题。
对当天会议反映的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刘海表示关键在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勇于负责。他同时强调要廉洁从政,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市长庞国梅在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重点解决影响重点项目进展的瓶颈问题。对进度欠理想的项目,要逐个列出,重点推进。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各部门要整合流程,一个部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要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用地方面要整合闲置和低效用地,向重点项目倾斜。要落实责任制,建立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形成合力,加强督办。对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从严把握;工程建设要阳光运作,安全高质。(江门日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