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规定,每人每天6.9元。根据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是从2007年正式开展的,根据我市自身特点制定了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实际,与职工平等协商确定。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进行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何时发?发多少?怎么发?
部分企业自己有盘算
记者随机采访了两家企业,询问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科科长冯颖表示,高温津贴将与工资一起发放,并会按时发放工人的高温津贴。“今年6月份的高温津贴将与工资在7月份发给员工。公司准备最早这个月的中旬重新核定公司工序、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有些岗位重新配置了制冷设施,降温后,就不用再发高温津贴。”冯颖介绍。
江海区一机械制造企业相关负责人朱先生介绍:“高温津贴按工人的出勤时间计发,每月出勤时间长就多发,遇到请假情况,出勤时间较短,就少发,员工的平均月高温津贴为每月100—120元。”“为何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每月150元?”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室外建筑工人和室内的锅炉工,每月发放150元有道理,但是公司办公室都有空调,车间也有冷水抽风设备,温度不超过30摄氏度,严格意义来说不算高温作业。而且无论是在车间还是办公室工作的员工都有高温津贴,公司高温津贴是从5月份到10月份计发,比规定的还多一个月。”据悉,该公司高温津贴也是随工资发放,5月份的高温津贴将会在本月随工资发放。
(赵可义)
去年多数企业依法发放
去年7月1日至8月31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情况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532户,涉及劳动者16.4774万人;36家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已责令其限期整改;除64家企业属于室内作业,有能力将作业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之外,其余1432家企业都能按照规定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即专项检查的企业93.47%达标,所有被检查企业都能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清凉饮料。
今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受理22宗涉及高温津贴的仲裁案件,其中21宗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的诉求。(江门日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