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安排1次以上博物馆教学实践活动
23日,广州市教育局、文广新局正式印发了《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学和社会实践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表示,广州将利用博物馆教育资源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并明确要求每学年安排1次以上主题教学实践活动。
各学科课程增加博物馆教育内容
为何要利用博物馆教育资源开展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意见》表示,依据教育部、国家文物局的部署要求,要建立校馆合作、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学校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创新机制,引导学生在学科及活动等课程中利用博物馆资源丰富知识、拓展视野、体验历练,提升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
《指导意见》规定,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各学段(含幼儿园)教学实践需每学年安排1次以上主题教学实践活动。
同时,在各学科课程中增加博物馆教育的有关内容和实践环节: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教学中增加博物馆学习环节;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应充分利用博物馆资源设计突出学生体验与探究,动手操作与科学实验等活动。
设计一批研学旅行精品路线
《指导意见》还提出,通过校馆合作,设计一批基于博物馆资源学习、实践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灵活安排学生参加以博物馆资源为学习内容的现场考察、研学旅行与社会实践活动。
其中,小学生以社区附近的博物馆资源(乡土乡情)学习考察和体验实践为主;初中生以本区及相邻区的博物馆资源(区情市情)学习考察和体验实践为主;高中生在区内资源整合学习考察与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延伸至市域内外资源(市情省情国情)学习考察和体验实践为主。
《指导意见》还规定,校馆双方应共同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与博物馆资源相关的富有特色的博物馆教育教学课程,助推学校特色发展,打造学校特色品牌。
各博物馆也要利用展馆特点与优势,每年举办一次“博物馆开放周”,并确定一个主题向未成年人进行深度教育,扩大主题宣传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