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一个月执法过渡期 (只记录车辆违法信息,不作处罚)即将结束。7月25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将于8月1日起正式拍摄执法,7月31日,本月的车辆违规记录将会清零。
7月过渡
非广州市籍车一举一动全被盯住
7月1日起,广州交警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监测。当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入管控区域,电子警察设备会对该车辆每一次通行进行拍摄记录,实行一车一档,记录下车辆的车牌、车型以及通行的地点和时间,并以时间顺序记录该车行驶信息 (即车辆经过的路段)。车辆行驶信息就被组合起来,通过车辆流水信息和相关图片形成违法信息记录。
“开四停四”电子警察执法系统也于7月1日启动,7月份执法过渡期的车辆行驶信息仅作为管理措施监测数据参考,将在7月31日统一作清零处理。
8月开罚
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
8月1日零时起,广州交警将正式对进入管控区域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取证,作为执法依据,并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车辆进行处罚。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从理论上说,8月5日,广州将产生第一宗针对违反“开四停四”作出的处罚。
广州交警再次提醒,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 (自然日,下同 ),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
“违规上路也算作上路,若当天进行了处罚,那么对该车辆接下来的停驶也没有影响,仍要停驶4天才能再次上路。”广州交警支队的陈警官介绍,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也是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对此,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
温馨提示
●7月31日起查询预约登记审核结果
申请了政务、商务、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等三类预约登记的市民,可于7月31日起在申请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届时,未通过预约登记的市民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复议通道进行复议。
●城市高速公路可正常通行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行经管控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管控区域北边边界的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尖彭路、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限制,任何时间均可正常通行。
●紧急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辩
因急诊就医、抢险、高考、奔丧等紧急特殊情况违反 《通告》规定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开四停四”小助手下月升级
广州交警支队陈警官介绍,到8月中旬,广州交警推出的“开四停四小助手”将升级,可以实现个性化定制,自动根据车辆行程记录进行出限行计算,并结合管控区域定位查询,让车主规划出行更方便。
广州交警还联动高德、百度等第三方导航软件,发布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相关提醒,为车主提供交通出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