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60条惠及台胞措施
7月30日,“广州60条惠及台胞措施”新闻发布会举行,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据悉,《若干措施》提出了60条惠及台胞措施,包括台胞证将可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台湾同胞可按规定申请广州市公租房等。
《若干措施》表示,将深化穗台经贸合作,台商与台资企业可分享粤港澳大湾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沙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发展机遇,投资广州十大重点发展领域和广州十一项重点工程。
同时强调要促进穗台社会文化交流,包括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广州各类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并参加相关活动、进一步放宽南沙自贸试验区相关文化产业政策、加强穗台两地文化交流等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还表示要支持台胞在穗就学就业创业,规定广州每年1000万元支持台资企业科技创新与台湾青年创新创业;鼓励台湾大学生来穗实习见习就业,广州每年为台湾大学生提供不少于1200个就业岗位和300个实习岗位,对台湾大学生在穗实习期间的食宿、交通、人身意外保险费用予以补贴,同时给予来穗台湾大学生毕业后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见习补贴;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享最高20万元创业项目资金资助等。
此外,《若干措施》表示,将便利台胞在穗居住生活。具体而言,包括台湾专业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台胞证可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相关服务管理机构将加快推进系统完善升级;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按规定申请广州市公租房等。
据介绍,为确保文件出台后能够落地落实,“60条惠及台胞措施”中每一项政策措施都具体明确了相关负责单位,相关部门同步起草或修订相关配套细则,以配合60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