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一”实现“全网办”,切实为企业提供便利
据悉,此前市住建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并开发、完善了施工许可审批和报监推送系统。
该项改革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以减事项减材料、降低制度性成本、切实服务企业为着力点,通过“三个一”(即全市统一使用“一个指南标准、一个施工许可审批系统、一个质量安全报监推送系统”)实现一次申报,同步审核,无纸化“全网办”,深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报监材料并入施工许可审批中,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审批部门网上审批,同时审核完成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信息同步推送监督机构,两项工作实现一次申报、同步审核,全过程实行网上办理,无需现场递交资料。通过全网办模式还可归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源头数据,为统一全市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据统计,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纳入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后,办事指南由2个缩减为1个,应提交资料由21项缩减为8项(其中2项可承诺),缩简资料达61.9%,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大幅压缩64.3%。
减事项减材料,打通最后一公里
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报监和施工许可改革工作时,通过分类管理、f减事项减材料等,简化并加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程序。
一是细化分类。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将工程按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房屋装修、轨道交通(地下管廊)工程四大类,对应提交材料。
二是材料删减。在应提交的材料中,取消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三是材料替代。政府投资类项目可用农转用手续作为用地批准手续。设计稳定说明和承诺或施工图技术审查意见可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四是精简前置条件,实施告知承诺。涉及税费、保险、工资账户等材料由建设单位先行承诺,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补齐。对未履行承诺的,纳入不诚信行为向社会公开,审批部门有权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