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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345所学校设施有遗留问题
   2018-08-22 17:03:28    文字:【】【】【

广州市人大视察教育设施历史遗留问题情况

因用地权属不清晰、报建手续不齐备、“超标”建设等原因,导致产权难以办理,广州多所学校教育设施成为历史遗留问题。8月21日,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专业小组集中视察教育设施历史遗留问题情况。据悉,全市教育设施历史遗留问题共涉及项目1807宗学校1345所,未来教育设施确权登记拟建立容缺受理机制。

■采写/摄影: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华康小学无产权一块地闲置13年

华阳小学为扩容将办公室改教室

当天上午,视察小组先后来到华康小学与华阳小学。两所学校均位于寸土寸金的天河北地段,周围楼盘密集,近年来尽管一再扩容,但学位压力仍逐年增加。

然而,在“一位难求”的情况下,华康小学校园内仍有一块空地闲置,用围栏围蔽起来。华康小学校长谭智华告诉记者,由于是小区配套学校,当年发展商与教育部门签订的移交协议遗失,导致多年来无法办理产权证,进而影响后续的改扩建。2005年,原本这块空地上已立项建起一栋4层高的综合楼,但因无产权,又整栋拆除了。至此,这块空地已闲置了13年。“我们已经把能改的地方都改为课室了,但‘缝缝补补’也不是办法”。

华阳小学同样面临场地困境。为进一步扩容,该校林和东校区一教学楼在建设过程中扩建了408平方米,无法完成规划验收;天河东校区一教学楼因扩班招生需要,不得不把老师办公室改建为课室,再在4层楼顶建板房给老师办公,这亦面临验收难题。

该校校长周洁表示,学校目前有3个校区,其中天河东校区原本仅能容纳34个班,开学后将增至41个班,“架空层、疏散地都盖满了房子,不断挤压学生的活动场地,也不利于素质教育。”她坦言,根据相关规定,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4层,所以现有教学楼均不可能再加建。

天河多所小学超负荷办学多年

七成属政府物业学校校区无产权

“天河不少学校已超负荷办学多年,几乎将所有的功能场室都改成了普通教室,已无可挖掘的空间。”天河区副区长饶洁怡表示,在天河北、中山大道一带,如东方新世界、华景新城、骏景花园、旭景花园等楼盘社区人口密集,小学学位供求矛盾尤为突出。

对此,目前天河区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即中心城区的高中部外迁至外围区域,将初中搬迁至原高中部,然后再将部分腾挪出来的初中调拨给学位紧张的小学开办分校区。

至于学校产权问题,据透露,目前天河区产权属于政府物业的学校校区共108个,至今未办出产权证的校区76个。未完成产权办理,现有教育设施的改扩建工程难以报建。

饶洁怡透露,导致办证难的原因有三:一是“村改居”学校校区涉农村集体用地问题,目前政策层面未能解决;二是早期由政府主导建设的学校年代较久,遗留用地权属争议、资料缺失等情况,完善用地手续耗时较长且房屋测绘情况复杂;三是开发单位建成移交学校后,没有按要求为教育部门办理产权证,或是由于用地、规划手续不齐全,根本无法办理产权。

此外,部分学校按目前政策尝试单方办理产权证,但因资料不全,特别是无法获取涉及开发单位的文件,故存在虽竣工验收合格但前期用地手续不完善,又或者难以在地税部门办理契税免征手续等问题,出现政策难落地的情况。

全市教育设施历史遗留问题

共涉及项目1807宗学校1345所

从全市来看,广州市国规委不动产登记处处长张劲泉透露,目前广州“村改居”学校共146所、162宗项目,形成一案一档,其中已确权登记4宗。根据核查情况,“村改居”学校项目用地为集体土地约占78%,没有办理报建、验收的占75%,学校难以理顺集体土地权属关系及存在违法建设问题是制约土地、房屋确权登记的主要原因。

根据要求,各区教育局已组织学校有计划有步骤摸清村社对“村改居”学校的相关诉求,待村社明确移交或补偿意愿后,区教育局尽快报请区政府与村社商谈产权移交政府的具体补偿条件。截至今年8月,使用集体土地学校项目中,初步同意土地征收的17宗、不同意的21宗,其余未明确。

而全市教育设施历史遗留问题则涉及教育设施项目1807宗、学校1345所。目前市国规委共梳理出三批有条件推进确权登记的学校项目(涉及项目189宗、学校71所),记者发现,其中不乏广铁一中、培正中学、小北路小学、天府路小学、龙口西小学等名校。

对此,已提请市、区教育局督促学校尽快完善移交、违法建设处理等手续后提出确权登记申请。目前,上述学校已在不同程度推进地籍调查、门牌证明办理、违法建设处理、房地产实地测量、规划验收测量等手续。

回应

已草拟“若干意见”等待批复实施

包括教育设施的11类公服设施 有望从多途径从宽处理

面对产权难以办理的问题,张劲泉透露,已草拟《关于解决我市公共服务设施确权登记历史遭留问题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将重点针对教育设施等11类公服设施,从多途径从宽处理。目前待请示市政府并经其批复后实施。

根据《意见》,对于难以按现有标准补办立项、规划选址等手续,建立历史项目备案制,免于按现有标准办理立项和规划选址等手续。对于按当时批准意见完成建设的,同意延续当时的用地范围、用途及建设规模,可凭当时意见申请办理后续手续。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建立容缺受理和信任审批机制。即结合历史实际,经书面承诺,以及主管责任部门、区政府的同意,补办相关手续时,允许容缺受理,并对日常监管能纠正的审批事项先行核发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证明,确需补缺或补正的资料由主管责任部门督促完成。

而对于因原使用管理单位被注销的,公服设施主管责任部门可申请办理公服设施的确权登记手续;权属来源清晰,公服设施使用管理单位承诺不存在权属争议的,可单方提出确权登记申请,从而解决申请主体问题。

此外,除国有房地产确权登记途径外,《意见》还指出其他解决途径:一是协商村集体,分类解决集体土地上公服设施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土地征收、集体房地产确权登记等途径;二是确实无法突破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法完善相关手续的,在确权安全条件下,维持现状继续使用;三是无法继续使用的,通过腾挪、置换或拆除另行安排等途径,确保满足区域公服需求。

建议

将“解遗”与奖惩相结合,对于“老赖”级别的可考虑强制执行

住宅配套学校要转变由开发商代建模式

面对不少开发商对配套教育设施应建未建、建好未移交的情况,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赵南先建议,要建立清单,以已确定的住宅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名单位为基础,把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与正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分别列单,并分批列出,按批解决。

同时,将“解遗”与奖惩相结合,对那些以各种借口推延、不配合的开发商,相关部门予以限制惩罚;而对于“老赖”级别的,可考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此外,饶洁怡表示,1987年起广州实行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由开发单位建设,建成后移交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办学的政策。她建议应尽快转变目前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由开发单位代建的模式,调整为开发单位出资出地,由政府直接建设,避免出现配套学校位置差、面积小、质量低、应建未建、建成不移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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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新城教育配套设施最新进展:

两所学校承诺将于年内完成移交

8月2日,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广钢新城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情况,发现居民陆续入住,但所规划学校过半没动静(详见《新快报》8月3日04版),多位代表担心这将成为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对此,市住建委房地产业管理处副处长张炜云表示,从核查情况看,广钢新城在建住宅项目6个、涉及配建教育设施7项,其中4个项目(涉及5项教育配套)土地出让在2016年3月1日之前进行建设移交,即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无需在首批项目预售前建设完成。区教育局此前已与相关企业签订建设协议,约定移交时间,且此前均已完成规划验收,目前未能移交的主要原因是市政道路未开通、永久水电未解决,不具备移交条件。

8月19日,市住建委再次约谈了中海、华发两家企业。中海锦观华庭项目已承诺本月底完成移交;华发尚座花园项目已承诺年底前完成移交。其余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在市政道路开通、永久水电解决的情况下也可以立即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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