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头7个月已有46人被终生禁驾
昨日,记者接到广州交警通报,2018年1月至7月,广州已有46名本市交警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将永久失去驾驶机动车资格。据悉,这些驾驶人存在酒后驾车或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广州交警表示,因其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决定。
案例
酒后驾车撞人致死
2016年3月29日20时40分左右,张某德驾驶粤A269××号小型轿车沿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西路行驶时,与对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之后又失控撞到路边围墙及行人,造成摩托车司机、行人受伤。其中,事故中的行人因伤势过重,于次日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事故发生在一条仅供两车对向通行的小路内,路上非机动车和行人也比较多,但肇事司机张某德从车辆起步到发生碰撞仅仅10秒钟的时间,车速达每小时66公里,当时张某德的乙醇(酒精)含量已高达179.1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张某德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已被黄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监禁。近期,广州交警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2017年2月17日4时45分左右,钟某荣驾驶粤A29R××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广州市黄埔区政园路香雪幼儿园时,遇一辆摩托车横过道路,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钟某荣、摩托车司机受伤及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钟某荣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摩托车司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迫于各方压力,2017年2月27日,钟某荣到广州交警投案自首。钟某荣因驾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
钟某荣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且其行为已构成犯罪,所以广州交警近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