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广州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进展进行调研。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红卫表示,广州市要在9月底前全部拆除黑臭河涌两岸违建。
东濠涌深隧明年底完工
东濠涌深隧试验段工程作为全国首个地下深层隧道项目,一直备受市民关注。该项目自2014年11月动工后,工期一直后延。今年市两会上,市水务局局长龚海杰表示,东濠涌深隧试验段工程进展顺利,主体工程计划于今年6、7月份完工。
该工程目前进度如何?9月13日,广州市人大代表调研深隧建设现场,广州市水投集团方面表示,目前工程总体形象进度完成66.2%,主体结构已经贯通。若余泥运输难题能够得以顺利解决,深隧项目的土建施工将在明年11月底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
鸦岗断面指数不降反升
鸦岗断面是珠江广州段上游重要控制断面。9月13日调研当天上午,鸦岗断面河流两岸绿草青青,河面无明显的垃圾污染,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显得格外优美。
但今年1月至8月,国家生态环境部监测鸦岗断面水质类别劣V类,氨氮3.11毫克/升,水质状况属重度污染。调研现场,市环保局副局长夏育民介绍,虽然鸦岗断面的水环境治理下了狠功夫,但是从生态环境部监测的数据来看,目前鸦岗断面的氨氮指数不降反升。
导致上述数据结果的其中一部分原因来源于监测方式的变更。上游污染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也是导致鸦岗断面水质堪忧的一大原因。记者了解到鸦岗断面水流来自流溪河、白坭河及西南涌三河,是三条河流汇合后的第一个国考断面监测点。根据1月至8月对鸦岗断面上游设立的二十余个市控断面监测点来看,除李溪坝氨氮均值0.521毫克/升接近Ⅲ类外,其余断面监测氨氮均值都超过V类水质2.0毫克/升的标准,全部属劣V类。
石井河水质逐年向好
除了鸦岗断面之外,石井河的水质也是无法摆脱劣V类。9月13日上午,实地调研石井河河口断面,肉眼已不见大量垃圾和黑水,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相对清晰的河流贯穿于居民楼间。
然而,尽管石井河整治力度大、水质逐年向好,但据生态环境部的监测结果显示,石井河断面水质依旧离V类水质标准有一定距离。市环保局副局长夏育民表示,石井河断面水质今年无法实现水质V类2.0毫克/升的目标,希望明年能达到水质V类标准。石井河的治理难题在于河流附近城中村较多,排污难题一时难以完全解决。
夏育民表示,石井河接下来要进一步进行“截污纳管”,当每家每户的污水处理都接到管网,实现源头处理,这样石井河的水质标准才能达到V类甚至更好。
黑臭河涌两岸违建全拆除
如何整治水环境,清理河涌两岸违建成了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红卫表示,目前广州市历史建设存量依然居高不下。目前,广州市正在整治的河涌管理范围内存在的涉嫌违法建筑约有237万平方米。这些涉嫌违法建筑产生的垃圾、污水直排河涌,是影响河涌水质的“毒瘤”和“顽疾”,不仅占用河道蓝线范围,而且阻碍截污工程铺设实施,严重干扰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程。他表示,广州市要在9月底前全部拆除黑臭河涌两岸违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从严从快从重铲除违法建设背后的黑恶势力。
此外,李红卫还表示,2017年以来,市区两级问责212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其中副局级及以上2个、处级70个、科级及以下140个。严格落实《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坚决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目前广州市已成立白云、花都区水环境整治专项督导组,从7月起针对治水、治违难度大、压力大、问题多的区域开展专项督导。
同场加映
越秀多部门联合拆除景泰涌违建“硬骨头”
金羊网讯 记者刘云、通讯员翟晓雪报道:9月4日,位于景泰涌(越秀区段)蓝线范围内的铁路过期临建房终于被强制清拆,为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9月4日当天,在周密部署和充分准备,全面做好清拆方案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联合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铁路分局以及区城管、公安、消防、司法、社区和街道各相关部门,出动150多名执法人员、车辆15辆,对该违法建设进行彻底清拆。
经核查,该临建房报建单位和承建单位均为同一企业,位于矿泉街瑶台前进北街125号、广北枢纽棠溪——广州站下行外包线K2296+140左侧,于1998年3月15日报建,报建面积为52平方米,用途为临时看料棚,红砖石棉瓦结构,使用期限为15年,已过使用期限。其间,当事人(使用人)改建为钢混结构建筑,地上一层,楼面还搭建钢制简易结构棚,建筑面积共计约150平方米,已构成违法建设。
今年初,广州市河长办下达越秀区的《黑臭河涌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治百日行动任务书》,景泰涌铁路临建房就是《任务书》中11宗涉违建筑之一。本次清障行动是越秀区河涌违法建设整治的收尾工作,9月5日,该违建已完全清拆完毕,现场余泥渣土、废弃物也全部清理干净。
9月13日,属地街道又对景泰涌沿线影响河涌水环境和景观的相关违法建设进行了深入整治,拆除了景泰涌蓝线范围内三元里大道459号、温泉新街地段的2宗涉违建(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