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建房是关系到村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番禺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番禺区在2016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先行先试启动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2017年《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后,积极配合市国规委做好村民个人建房行政许可事权下放工作。目前,除小谷围街外全区15个镇街均设立了村民建房报建业务窗口,保障村民建房依法报建。
率先全面开展村民建房报建
各村都有报建员帮助村民办理业务
番禺区一直致力于规范村民建房依法报建管理,2013年番禺区完成86个村庄规划、46个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夯实了基础。2016年制定了番禺区村民住宅建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作指引等相关配套文件,重点结合简政放权的行政改革要求简化了办事流程,并且结合农村村民住宅实际制定建设技术标准,全面开通了全区农村住宅报建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渠道。
自2017年《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后,番禺区积极配合市国规委做好村民个人建房行政许可事权下放工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式委托各镇街核发。目前,番禺区建立了包括风险点排查、权责事项、档案管理规定、印章管理、证书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优化规划放线、验收测量和房产测绘的办理流程;并通过培训学习、宣传、镇街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协助镇(街)、村两级不断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除小谷围街外全区15个镇街均设立了村民建房报建业务窗口。各村建立健全报建员制度,由报建员负责帮助村民办理报建业务。同时,还为村民免费提供《美丽乡村民居设计图集》供村民建房选择使用。
此外,为妥善解决区内村民建房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市国规划委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安置区依村庄规划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报建流程,已协助部分村民安置区完成规划意见、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等工作,切实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番禺区方面表示,将继续在农村建设及管理方面发挥实干精神,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依法为村民做好规划报建工作,加强村民住宅管理,不断提升全区农村建设水平。
村民建房报建知多点——
1、哪些建房适用《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适用于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的规划许可及监管,包括新建住宅、拆旧建新、房屋排危三种建房模式。
2、村民建房主要需符合哪些条件?
(1)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本村村民,具备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以户为单位提出住宅建设申请;
(2)已依法取得的权属证明(包括建设用地批准用地或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房屋产权证等);
(3)申请建房的用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
(4)房屋设计方案应符合《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3、有哪些免费设计方案?
《实施办法》鼓励村民选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制定的《美丽乡村民居设计图集》,也可选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岭南新风貌·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第一册)》。
4、建房由谁审批?到哪申办和咨询?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镇、街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的规划许可证审批、批后监管、规划核实等工作。严把申请条件(符合“一户一宅”是村民建房的必要前提)和建设指标 (统一建筑间距、层数、高度、基底等标准),实行技术把关(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放、验线和规划验收管理制度),明晰审批流程,加强批后监管,明晰查违职责分工。
村民建房可到以下15个镇街的报建业务窗口申办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