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金融人才,近日,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印发了《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广州将对高层次金融人才进行奖励,安家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实施办法》明确,广州将通过“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包括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
其中,对现有的金融领军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5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补贴1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对现有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2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安家补贴3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对现有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1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对金融柔性引进人才按照在广州市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与广州市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工作2个月,一次性给予资金补贴10万元;累计工作6个月,一次性给予资金补贴20万元。
此外,广州将为有意落户的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安排专项入户指标;暂无落户意向的上述人才,可申领“人才绿卡”,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广州市民待遇。
据悉,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每年评定一次。由市金融工作部门每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及评定标准》,作为人才评定的参考依据。
四类高层次金融人才标准:
金融领军人才:符合广州金融领军人才申报标准之一,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在国内外金融业实务界、理论界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拥有行业领军地位,对行业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人才。
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担任广州地区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以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其管理的机构或组织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对广州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创业项目有较大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成效的人才。
金融高级专业人才:从事金融要素市场交易、离岸金融、人力资源管理、航运金融、股权投资(VC、PE)、并购投资、保险精算、绿色金融、小额贷款、知识产权融资、金融研究等广州金融市场亟需的业务,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
金融柔性引进人才:拥有博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拥有硕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5年及以上,与广州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能协助广州的金融机构开展战略研究、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金融科技、国际业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