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用、专用领域)的充电设施充电服务能力将达到90万千瓦,其中2018-2020年新增约65万千瓦,新增充电站点685个;打造服务全市的“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羊城充APP)”。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同时督促公共停车场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10%的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
29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提高环卫工人基础工资和环卫岗位津贴标准,并新增环卫工人工龄工资。据悉,基础工资目前已调整完毕,提高和增加的其他待遇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提高环卫岗位津贴标准
《意见》明确提出了广州市环卫事业的发展目标:建立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优化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结构,力争2020年广州市环卫行业技术工种人数达到全部环卫工人的25%,2023年达到30%;促进广州市环卫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广州市环卫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意见》规范了基本用工成本并确立了基本用工成本指导价,提高了环卫工人基础工资和环卫岗位津贴标准。《意见》规定,将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标准按照最新的企业职工月工资最低标准上调,同时将基础工资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2100元)的比值下限由110%上调为120%(即2520元,广州市城管委表示目前已完成调整),并规定基础工资应根据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作相应调整,建立了工资动态增长机制。
《意见》还调整了岗位津贴标准:一类岗位津贴、二类岗位津贴、三类岗位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日补助13元、10元、8元提高到20元、18元、15元。
工龄以实际工作年限累计
为提升老员工的获得感、保持环卫工人队伍稳定,《意见》还新增环卫工人工龄工资,工作年限以环卫工人参加环卫工作的时间为起点,按照环卫工人的实际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视同一年工作年限;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工作年限。
环卫工人可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或工作证等足以证明与环卫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参加环卫工作的时间。环卫工人工龄工资基数为每个月30元,累计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个月增加30元。环卫工人累计工作年限达到15年及15年以上的,工龄工资固定为每月450元,不再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