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城乡社区议事工作激发了居民自治活力。聚集村(居)民最为关注的热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健全了村(社区)协商事项目录清单,通过村(居)民议事厅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各个社区普遍建立了吸纳多方多层广泛有序参与的协商机制,从原有村居“两委”干部、村(居)民代表等比较单一的主体,扩展到基层政府部门、党员代表、驻村团队、驻村律师、非户籍居民、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共同参与。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城乡议事机构成员共有73916名,其中党员30828名,非户籍人员2498名,少数民族人员102名,企事业代表2002名,业委会成员1058名。2017年以来,全市城乡社区累计开展议事协商27129次,决策事项34960项,执行事项32966项,执行率为94.3%;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事项3977个,涉及资产总额16.02亿元。
城乡社区议事工作也增强了居民法治意识。市、区民政部门加强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辖内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主体和居民群众参与程序;通过民主讨论、民主决议作出安排和决定,加强了平等交流、互动了解和过程监督,更好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据不完全统计,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开展以来,经民主协商解决宠物管理问题790个、小广场管理问题692个、外来人员管理2470项,农村社区涉农信访数量下降30%—40%。
此外,随着城乡社区议事工作不断推进,各个社区更加和谐稳定。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市各村(居)通过社区协商,化解矛盾纠纷4080件、解决社区环境卫生问题7413件、为老服务3618件、青少年服务1176件、社区消防2115件、邻里互助1675件、社区安全事务2744件,旧楼加装电梯2084部。其中,通过社区居民协商,海珠区沙园街广重社区40多栋旧楼已有超30栋解决了加装电梯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