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期间及之前一月内不调价
《通知》表示,广州市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
其中,利用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收藏单位(民间资本投资企业或个人收藏文物的展示单位除外)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直接投资建设或管理的景区,其门票及景区内具有垄断性的交通运输服务(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价格(以下简称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利用非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内非垄断经营的交通运输服务、景区内游客自愿选择参与的经营性游乐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价格水平。景区应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标明票价种类(即普通入园门票价格、园中园门票价格、临时展览门票价格及联票价格等)、门票价格优惠对象和幅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各地区、各景区不得将各种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通知》规定,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得在劳动节、国庆节和春节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上调门票价格。
同时,景区门票价格原则上实行一票制,从严控制“园中园”门票。经主管部门同意确需设置“园中园”门票的,应列入门票价格调整方案,一并提交听证会论证其可行性。
港澳台青少年同享景区优惠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已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景区内举办的各种临时活动原则上实行免费。对确有观赏价值且投入较大、面向游客自愿选择参观的,临展门票价格也将从严控制,必须提前2-3个月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此外,景区面向全部游客的临时展览次数年度内不得超过两次,临时展览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在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方面,《通知》明确,政府制定价格的景区门票实行以下优惠: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1.2米(不含1.2米)至1.5米(含1.5米)的儿童实行半票优惠;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学生实行半票优惠。
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优惠价格。
同时,对持有效证件的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老人实行免费,对持有效证件的60周岁(含60周岁)至64周岁(含64周岁)的老年人实行半票优惠。
此外,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对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以及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广州市户籍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实行免费;对盲人、智力残疾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可有一名陪护人员半票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