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虑施工设计耗时,燃气报装有机会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广州市城管部门拟要求供气企业在收到申请用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如符合要求应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需完善的材料内容;不得向用户提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或材料,上述过程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供气企业在受理用户报装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完成现场勘查,详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符合管道燃气安装条件的,尽快完成接驳方案设计,上述过程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用户既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并自行组织工程验收,也可委托供气企业进行工程代建;在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环节,供气企业对代建工程组织进行工程竣工资料审查和工程实体验收,对用户自行委托的工程进行竣工资料审查、工程复验并出具复验意见,整个竣工验收环节需在3个工作日完成;在最后的接驳通气环节,对供气企业代建工程由供气企业直接进行管道接驳通气作业,对用户自行委托的工程由用户与供气企业签订移交合同后进行管道接驳通气作业,整个接驳通气环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不考虑工程设计和施工耗时的情况下,广州燃气用户用气报装办理环节,有机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燃气管道施工推进免予审批告知承诺制
为进一步让燃气管道铺设到有需要的城区,征求意见稿要求除用地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免予行政审批外,对开挖内街内巷的燃气管道敷设工程和市政道路或公路上开挖不超过3米的燃气管道接驳工程,也免予规划报建和施工审批,推进免予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燃气管道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告知区政府或区级燃气管理部门,再由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管道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承诺,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通行和行人出行的影响,对未履行承诺的燃气管道建设单位通过信用广州网站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专栏中相应模块予以公示。燃气管道需要在村道或居民小区敷设的,燃气管道供气企业要将相关的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和质量保证承诺书报属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接报后应大力开展工作协调,并指派专人跟踪落实,确保在30天内施工单位能进场施工,协助企业解决无故阻扰燃气管道施工行为,并对企业施工后修复情况进行验证。企业未按照承诺修复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城管部门协调处理,并对未履行承诺的燃气管道建设单位通过信用广州网站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专栏中相应模块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