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出台59条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2月28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修订版)》。《实施意见》提出了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10大方面59条措施。《实施意见》表示,制造业企业所得税将按最低应税所得率征收。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将降到6.5%
《实施意见》新增了企业所得税按最低应税所得率征收、符合条件的企业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等内容。在降低土地成本方面,新增了允许按规划用地围墙内面积出让工业用地等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还提出,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对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统筹保障,积极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申请用地指标奖励。
在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方面,《实施意见》表示,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的相关规定;实行从1.5%下调至0.8%的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在2020年之前从8%逐步降到6.5%左右等。
开办企业时间压减至 4 个工作日
在降低用电成本方面,《实施意见》新增了开展规范清理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精简企业用电工程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符合规定的各类电力建设项目应无歧视接入电网并及时送电等政策内容。
在降低运输成本方面。《实施意见》新增了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研究内容。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实施意见》将仅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股份制改造等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科技型企业。并新增鼓励大型骨干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支持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便利征信、金融机构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等内容。
此外,《实施意见》还表示,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开办企业时间压减至4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结时限减至10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结时限减至3个工作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