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约有1200个小区建立了数据库
早在2016年9月,广州市住建委出台了《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并同步开发了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业主关注“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并绑定业主身份就能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投票。与书面投票相比,电子投票技术加持具有难以篡改的特点,因而更具公信力。
要实现电子投票,关键是建立小区自身的数据库,数据库包括了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房号)等等信息,建立数据库之后,才能组织投票。而根据现行规定,投票组织者需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建立基础数据库的书面申请。其后还要经过街镇政府部门录入门楼号牌等信息、区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录入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号、建筑面积、业主姓名、业主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的多个流程。而根据征求意见稿,数据库的建立改为由住建部门主动建立,省却书面申请流程。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广州全市已有约1200个小区建立了数据库,这些小区的业主都可以使用电子投票系统决策小区重要事项。广州市住建部门曾透露,争取预计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市3000多个住宅小区业主投票基础数据库。
据悉,除互联网、移动通信等运营商依法收取的服务费外,业主投票系统不得额外收费,自然人业主有义务提供本人用于电子投票的手机号码。不仅如此,自然人业主的隐私保护措施也写进征求意见稿。
业委会若伪造表决票或被提出解散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对解散业委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白云区住建局一位工作人员向新快报记者透露,业委会成立和实际工作中受很多因素影响。“我们工作中曾遇到过几个利益指向型明显的业委会筹备组。拿其中一个小区来说,该小区之前的物业公司收到的投诉不多,而小区筹备组突然要成立业委会,并明显有组织有计划地要解聘物业公司,我们怀疑其中有‘猫腻’,但小区业委会实际上是居民自治组织,我们只能多加引导。”
对此,征求意见稿指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监事会成员有冒充业主或者指使他人冒充业主使用微信投票,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表决票、选票、业主签名、书面委托书和电子投票表决结果行为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解散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或中止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履行职责,提出解散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提议,并将提议向全体业主公示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