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科技局获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修订后的《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该《方案》明确,对2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的企业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
补助具体分6个档次,最低补10万
为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的目标,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制定了《方案》。《方案》明确广州市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为补助对象,并将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度按分段定额给予补助。
《方案》明确了补助标准,对2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的企业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记者了解到,补助具体分6个档次,如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2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补助10万元;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补助700万元;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的,补助2000万元。
补助方案有效期至明年12月31日
据了解,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采取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方式,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分段定额给予补助。获补助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通过虚假手段获取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市、区科技部门将收回补助资金,取消所涉企业未来5年申请市、区科技项目的资格,且未来5年不推荐其申报上级科技部门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新方案为修订版,即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与旧版相比,有创新和优化:将部分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纳入规上企业范围,引导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加了企业研发占比要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强度。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调整补助的方式和标准。另外,按简便高效的原则,简化了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经费发放等环节和程序。
哪些企业可获补助?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有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且研发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之日止已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了税前加计扣除,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纳入我市研发经费统计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补助标准有哪些?
(一)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2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补助10万元。
(二)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0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补助40万元。
(三)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补助100万元。
(四)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000万元、不足1亿元的,补助300万元。
(五)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补助700万元。
(六)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的,补助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