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当天,来自政法系统、运营商、企业、金融机构等50余家共建及签约单位,分别与广州互联网法院签署《司法区块链合作协议书》《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合作协议书》《司法信用共治平台合作协议书》。
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介绍,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半年以来,月均立案咨询增幅19.2%,受理案件数量增幅10.8%。尤其在网络著作权、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潜在案件数量激增。“在近三个月的前期调研考察中,我们发现,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网络信息隐私保护不足、治理风险识别机制不健全等与涉网诉讼爆发密切相关。”
田绘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很多案件当事人,特别是异地起诉的当事人,会在调取、保存证据上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得纠纷无法在短期内解决。“我们在平台设计前期,专门组织了三轮当事人抽样电话回访。获得的反馈中,大家最期待证据机制的创新。因此,我们集中研发力量,打造了这个平台。平台试运行一周以来,存证数量已达261315条,其中涉及互联网金融类证据材料124310条;网络购物、网络服务类证据材料108172条;网络著作权类证据材料28817条。”
在“网通法链”系统建设过程中,广州互联网法院始终坚持“开放、可信、安全、高效”的原则,力求立足司法区块链技术,突破现有节点管理模式,精准构建开放中立的数据存储基地;立足可信电子证据平台,突破传统电子数据调取方式,精准构建公正高效的互联网审判证据规则;立足司法信用共治平台,突破社会信用认证瓶颈,精准构建共治共享的互联网信用生态坐标。
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表示,“下一步,广州互联网法院将与‘网通法链’系统中的各个单位、各所机构、各家企业协同合作,以区块链技术作为网络世界运行规则的全新探索,以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司法信用共治平台作为社会协同治理的有力推手,用诚信叩开互联网之门,助力构筑去中心化的信任社会,打造更加清朗、更加安全、更加公正、更加有序的网络信用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