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30年来,广州市一直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并制定了生态奖补政策,推广以骨灰寄存为主,骨灰还林、骨灰撒海为品牌,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法。2018年底,广州市不建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83%,居全国前列。
鼓励经营性公墓推行低价生态葬服务项目
广州市还积极推进绿色殡葬,鼓励各经营性公墓推行低价的草坪葬、花坛葬、壁(格位)葬、骨灰楼寄存等服务项目。目前,全市10个经营性公墓,均有推出绿色节地葬法,进行生态安葬的骨灰近3万例。2018年起,广州市结合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公墓小型化、艺术化、生态化发展。
例如,花都区新华陵园在原有草坪葬的基础上,又新建了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寄存项目,全面打造生态墓园,预计今年内均可投入使用。据该陵园有关负责人介绍,传统葬法占地面积多为0.8-3.6平方米,而生态安葬的占地面积仅为0.3-0.8平方米,能够大大节省土地资源。
广州市金钟墓园有关负责人也透露,该墓园推出花坛葬三年以来,目前已安葬骨灰约200-300具。而今年墓园生态安葬的数量比上一年同期增长了20%。为进一步节约土地,墓园还计划推出更小型的花坛葬,不保留骨灰盅,每具骨灰的占地面积仅为0.1平方米左右。
据悉,2017年起,广州市还对在经营性墓园实施节地生态安葬的实行奖补。由市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为群众提供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服务的,每具骨灰补助300元。在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立碑的丧葬方式,每具骨灰补助委办人500元。
【知多D】
广州市生态葬奖补政策:
(一)骨灰撒海补贴
1.奖补对象及标准
逝者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广州市户籍的,参加2017年及以后由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统一组织或者委托机构举办的海葬活动,海葬逝者骨灰的委托办理人可申请2000元补贴。
委托办理人是指逝者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事项的受托人或逝者生前的法定监护人或者直系亲属。
2.办理流程
领取骨灰撒海补贴的,在办理参加骨灰撒海活动手续时,提供以下材料:
(1)逝者《死亡医学证明书》;
(2)逝者生前户籍证明;
(3)参加骨灰撒海活动证明;
(4)《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申领表》;
(5)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死亡证、户口簿、公证书、委托书、法定监护人证明、撒海活动业务办理人凭证等;
(6)申请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
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审核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在撒海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将补贴划入委托办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不符合条件的,不享受补贴。
(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市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节约土地资源,我市对实施节地生态安葬的实行奖补。
1.奖补对象及标准
在经我市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市民选择收费的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立碑的丧葬方式的。
(1)补助300元给经营性公墓。
由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为群众提供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服务的,每具骨灰补助300元。
(2)补助500元给安葬骨灰的委办人。
在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立碑的丧葬方式,符合以下条件的,每具骨灰补助500元:
①安葬的骨灰生前为广州市户籍人员;
②安葬骨灰的委办人为广州市户籍。
2.办理流程
领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补贴的个人,向办理节地生态安葬的公墓提出申请,并填写《广州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经营性公墓同意后,资金补贴由公墓先行垫付发放。公墓发放后,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结算。
(三)骨灰寄存
1.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象:由民政部门核定的,为群众提供骨灰寄存服务的公益性骨灰楼及骨灰安放地单位。
标准:从2017年开始,每年对骨灰楼(安放地)存放的每具骨灰补助10元。
2.办理流程
领取骨灰寄存补贴的公益性骨灰楼及骨灰安放地单位,应向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提出承办节地生态安葬申请,明确寄存骨灰数量、规模、收费等事项。
区民政部门应按照现行殡葬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审核,经确认符合要求的,列入本地区承办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核定单位。
2019年提供生态葬服务的墓园名录
树葬:金钟墓园、正果万安园
花坛葬:新塘华侨公墓、银河公墓、金钟墓园、祥安墓园、正果万安园、南沙玉德堂地址
草坪葬:祥安墓园、新华陵园、正果万安园
壁葬:祥和陵园、南沙玉德堂、金钟墓园、华夏陵园
墓园内骨灰楼寄存:祥景陵园、祥和陵园、金钟墓园、祥安墓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