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出台《种业小镇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广州种业小镇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公布。《办法》奖励对象为注册地在广州种业小镇内的企业及机构,包括总部企业奖、非总部企业落户奖、人才奖、科技创新奖等多个奖励项目。其中,落户种业小镇的总部型企业最高可奖人民币2000万元。
在总部企业奖中,实缴注册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总部企业落户小镇,可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办法》同时鼓励总部型企业经营创收和提效升级,对于种业小镇内的区域性总部型企业升级为全国总部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升级为亚太地区或全球总部的,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励;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其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其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10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对于种业小镇内的非总部企业,《办法》也有着相应的奖励举措。上一年度全球种业品牌排名前10名内(含第10名)且实缴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新落户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500万元的奖励。
记者注意到,《办法》还特意为种业小镇的人才储备设立奖励项目。在人才奖励中,对于符合条件的种业小镇企业骨干人才,参照其上年度对南沙发展的贡献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奖励金为个人经济贡献的40%,上不封顶。
“此次出台的《办法》中非常鼓励种业小镇内的企业和人才进行科技创新,专门设置了科技创新奖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中对有关政府部门新认定的区内农业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科技创新等创新平台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创新平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