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闭门会议”,以“多方协商”方式解决民生问题,这已成为广州市各职能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了。4月17日,广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开展“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办法》所指向的,是广州市政协2018年起打造的“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该平台与广州日报、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合作,针对政府需要办理的年度民生实事,由市政协各专委会牵头,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基层社区、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共商对策意见,并转化为在电视、报纸、自媒体呈现的专题节目,借助大众传媒、社会舆论力量,共同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
《办法》的印发,意味着市政协打造的“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被纳入党委领导和统筹。此外,协商平台的制度保证和程序规范也由此被确立,比如《办法》中特别强调协商的“成果”与“成效”,要求每个议题协商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并且要建立政府与政协联合督办工作机制,组织检查、跟进落实协商成果等。
市委发文 “有事好商量”有了机制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广州市政协打造的“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是对协商民主新模式的探索。
2018年,经过与市政府的沟通,市政协确定了“推进停车场充电桩建设”“提高老楼房供水质量”“老楼房的电梯梦”等9个议题,充分调研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政协委员、基层一线工作者、各方群众、媒体记者共商具体的解决办法,对解决民生问题起到卓有成效的推动作用。比如自“老楼房的电梯梦”的协商议题完成后,仅半年全市已完成加装电梯审批567宗,相当于过去一年的审批量。
作为《办法》主要起草人之一,广州市政协研究室主任王延廷说,《办法》起草时,市政协研究室收集了大量中央有关文件进行研究,征集了市委宣传部、市政协各专委会、市政协各参加单位等多个部门意见,在市政协党组会议审议后再提交市委,其间历经6次修改。
对于“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而言,《办法》最大的意义在于机制保障。比如《办法》提出,党委要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政府应大力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协商活动,及时回应协商建议和意见,抓好协商成果办理;每个议题协商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等。
这些关于机制保障的要求,首先针对的是职能部门对于“协商平台”的重视程度。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在过去的协商中,有的职能部门只派出处长来参与协商,协商成效也因此大打折扣。“这意味着,有市委的规章制度确保协商平台的运作,我相信,未来协商工作质量也会进一步提升。”王延廷告诉记者。
确保成效 协商办理结果将上报市委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办法》同时规范了实践层面的具体问题,力求把协商做到广泛、专业和务实。
何为“众人的事情”?《办法》规定,要选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扣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具体操作是由市委指定或从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遴选、民生实事协商座谈会、年度政协协商议题、政协提案等渠道和范围收集整理,并报市委确定,每年确定议题数量一般不超过10个。
对于“众人”的范围,《办法》中明确,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等交流讨论,并且保障协商活动的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群众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对于“如何商量”,《办法》中则提出,以调研协商、书面协商、对口协商、会议协商、融媒体协商的形式实施。
协商民主需要通过实效来体现意义,过程的不断完善,是为了最终“解决问题”。《办法》中也提到建立政府与政协联合督办工作机制,组织检查,跟进落实协商成果,协商办理结果要报告市委并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
《办法》还提出,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视察和回访,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对协商成效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开展再协商、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