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发布15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见
4月22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完善配套制度三个方面出发,提出15条内容,明确了自贸区法院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创新驱动的发展。据介绍,《意见》将从加强商标权、著作权、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数据知识产权、创新企业和创新人才合法权益、创新成果转化保护以及强化诉讼保护着手,着力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司法保护机制。
提升创新企业国际竞争力
新的商业模式在自贸区内不断出现,《意见》中提到要“妥善处理涉及商业模式创新的案件”。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梁颖表示:“成功的商业模式能给企业提供独特价值,商业模式的革新会给企业带来一定时间内的竞争优势。《意见》的第6条鼓励和保护的就是这种竞争优势。”梁颖指出,审判过程将从最小程度干预的原则出发,保护正当的竞争,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梁颖还提到,将加强新型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保护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海洋科技等科技创新成果,支持强化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积极促进广州南沙成为华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地,加大对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提升创新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设驻口岸纠纷调处中心
记者留意到,《意见》提出将与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驻口岸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强化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障。“南沙自贸区法院一直致力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的多种平台建设,除了驻口岸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外,我们还在积极推进南沙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梁颖指出,该制度目的是联系自贸区内市场监督局、海关等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聚多方之力,共同构建大湾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南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表示,发布该《意见》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的举措。《意见》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凝聚保护合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打造自贸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