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州正式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结合制造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了涵盖十大方面的59条具体措施,为企业持续减负。
降低企业税负及用地成本
针对企业普遍面临的税收负担,《意见》提出,广州将在国家、省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税额标准下调至3~1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非工业用地税额标准的50%左右,同时执行全省车辆车船税适用税率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的政策。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意见》指出,广州将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对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统筹保障,积极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申请用地指标奖励。属于广州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逐步降低单位医保缴费费率
在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方面,《意见》明确,广州将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的相关规定。继续执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降为0.8%的政策。
同时,广州将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降低单位费率,并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在2020年前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8%逐步降到6.5%左右。工伤保险方面,广州执行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八档差别基准费率政策,并对执行新费率后行业基准费率升高的,实施阶段性下调措施。
中小科技企业挂牌有资助
为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不仅鼓励制造业企业充分用好国家政策性银行优惠政策,而且提出对科技型企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20万元补贴;与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新三板协议的,给予50万元补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给予资助。
《意见》提出,要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开办企业审批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结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结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并全面推广应用“粤省事”办事平台,实现政府部门各类审批信息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