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改革招投标制度
广州在营商环境优化进程中再上新台阶。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州市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九大改革措施,以进一步深化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
《方案》中取消了三项涉及招标投标程序的内容,其中包括取消自行招标备案程序、全面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和取消招标人参与评标的限制。
在全面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方面,《方案》提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再对招标文件进行事前备案,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高速公路等省核准项目,省有关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方案》同时提出,要探索扩大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试行范围,赋予招标人定标权和定标责任。“评定分离”制度的试行范围则从设计招标扩大到货物、服务及施工招标。
另外,广州将推动有持续建设任务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项目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预选承包商库,优选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通过规范内部流程、强化信用管理等措施,强化对投标人及项目的管理。
在招投标形式方面,广州将推广扩大电子招标投标范围,并探索运用计算机系统评标,推动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审商务标、辅助评审技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