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一级已设立264个监察站
村(社区)监察站设立旨在增强对基层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村(社区)监察站的设立切实突破“最后一米”监督障碍,是监督“微权力”的瞭望所,是发现“微腐败”的前哨站。目前,天河区已构建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监察网络,在区一级由区监委统领全区监察工作,在街道一级设置21个派出街道监察组,在村(社区)一级设立了264个监察站。通过强化区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探索构建符合天河实际的基层监察机制和组织架构。
据悉,按照每个村和每个社区设置1个监察站的原则,天河区25个村公司、219个社区都设立了监察站,为每个站配备了1名专职站长,2-4名兼职监督员和若干兼职信息员,并选取了车陂、天河南、林和、天园、长兴等5条有代表性的街道,在组织保障和人员配备上做重点提升,以3—4个社区作为1个片区,设立片区监察站20个,由片区监察站站长直接领导3-4名社区专职监督员在独立场所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站长大部分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遴选产生
针对天河区村改制公司经济体量大、村(社)干部问题突出、监督难度较大的特点,全区每个村改制公司的监察站增配了2名专职监督员,通过加强对村集体物业租赁、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发包等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强化对村社干部的直接监督。
站长、专职监督员大部分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遴选产生,少量从街道现有聘用人员中产生,专职监察站工作,站长薪酬参照本地区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标准,专职监督员薪酬参照本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标准;兼职监督员由村(社区)监督组织负责人、纪检人员担任;信息员由热心党员或群众担任,对监督员、信息员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监察站已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反映10件
据悉,村(社区)监察站的监督对象有三类人:1.村委会、居委会、村改制公司及其经济联社(社)以及社区服务站中从事管理的人员;2.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出)在村(社区)行使公权力的人员;3.村(社区)其他从事管理或受委托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如:协助政府对国有土地进行经营和管理,开展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协助开展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等人员。
自3月20日挂牌成立以来,各监察站已接待群众344人次,走访424次,参与村(社区)重大会议62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反映10件(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等),上报问题线索3件,由相应派出镇(街)监察组完成调查并作处置2件。
案例:“光荣之家”牌匾迟到,监察站介入
4月26日上午,天园街第一监察站接到一位老党员的反映,质疑辖内社区居委会慢作为。据反映,该老同志早前接到居委会上门送“光荣之家”牌匾的通知,但等了近一周都没有下文,对此他感到不满,认为居委会工作人员存在慢作为的现象。
监察站获悉信息后,马上向该社区居委会主任和民政专干了解情况。经了解,职能部门信息员在系统中录入门牌地址时错将该老党员的家庭住址中的35号错录为25号,这个地址正是两个相邻社区区域划分的交界处。正巧社区人员轮岗调整不久,工作人员到岗时间短,未完全熟悉辖内地域门牌情况,上门后才发现找不到名册上标注的家庭住址,即将情况上报民政科,民政科在调查档案后发现地址录错,马上更改错误,重新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送牌匾,来回耽误了几天时间却未与居民沟通告知此情况,产生了误解。
在天园街第一监察站的督促下,该社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当晚工作人员将光荣牌匾送上门,向居民解释道歉,并得到谅解。监察站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告诫他们群众反馈无小事,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和群众沟通,让他及时了解事情进展,工作中也要仔细谨慎,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更要认真核对。
6月3日,林和街第一监察站站长带队去辖区居委会走访社区基层情况,收集监察对象资料时,在办公室发现疑似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观看视频。监察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社区居委会,向主任反映,指出存在问题。经查,该人员确实是社区的一名网格员,利用网格工作手机上报数据后,随手打开了视频网站。在监察站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社区居委会主任立即对该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工作人员也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上班纪律,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