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高空坠物安全事故,共建安全和谐文明小区,昨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关于防范管理区域高空坠物安全事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企业责任,做好公共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好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通知》还提出,小区可加装监控摄像头等,将建筑外立面纳入监控范围,有助于锁定高空坠物的具体位置和相关责任人。
根据《通知》,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小区设施建立和完善日常检查巡查、维修养护、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并要指派工作人员,排查安全隐患,杜绝潜在危险,特别是户外广告牌等;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设置围蔽设施。属于业主专有部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业主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应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常态化工作,在此基础上,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优化小区的硬件配置,更换老旧的设施设备,也可加装监控摄像头等,将建筑外立面纳入监控范围,有助于锁定高空坠物的具体位置和相关责任人。
除了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集资的职责外,广大业主也需要尽善良注意义务,防患于未然,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通知》要求,业主应定期检查外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松动,玻璃是否变形松动等现象,同时也要注意检查阳台围栏是否生锈,阳台上放置的花盆、杂物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业主会忽视空调支架或空调外挂机这种外墙悬挂物的定期检查维修,这方面也不能大意。既要避免无意的高空坠物,更要杜绝恶意的高空抛物,业主还要加强家中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即使如腊肉、腊肠、西瓜皮、空易拉罐、烟盒、衣架之类的小件物品,从高楼坠落一样可致人伤亡,因民事赔偿导致自身倾家荡产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