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团赴上海学习实施经验
上海在垃圾分类方面掀起的高潮,引起更早就实操垃圾分类的广州的注意。7月12日至14日,广州市党政代表团赴上海和浙江学习考察,上海垃圾分类便是广州方面前去考察的内容之一。
“在垃圾分类上,广州和上海各有特点。”参与上海垃圾分类考察的陶镇广介绍,上海在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上比广州现状要好。虽然上海不是国内第一批就垃圾分类进行地方立法的城市,但上海在立法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参考、借鉴了包括广州在内的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在实施垃圾分类的过程中,结合现实破解难题、制定的法规的可执行性、对相关责任人的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都值得广州学习。
“上海的经验,对广州新一轮垃圾分类推动工作,有较好的借鉴意义。”陶镇广表示,针对广州现有法律法规和实操上的不足,广州将会在近期出台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补强垃圾分类不足点,并会制定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还将召开垃圾分类动员大会,发动全体市民共同参与。
执法不会刻意针对个人开罚
广州已在7月10日宣布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随着垃圾分类收运路线公布、分类容器配置等工作计划陆续实施,坊间还观察到广州垃圾分类的执法已趋严。据悉,早在6月14日起,广州市一级城管便会以每周一次的形式组织全市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一轮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全市各区及街道城管执法部门更会不定期常态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频率增加的情况下,被罚的案例频频传出:7月23日,广州垃圾分类全市执法行动中一天开出5宗现场处罚;在7月中,“小区没做好垃圾分类物管被罚1万元”“市民路边分类果皮箱混投垃圾被罚200元”等垃圾分类执法新闻,让不少市民既感到“垃圾分类来广州了”,亦担忧市民个人会不会成为常规处罚对象。
“没有处罚机制,整个垃圾分类工作就会有制度上的缺陷。”在回答“垃圾分类常识在市民中尚未普及是否合适开罚”问题时,陶镇广表示城管执法部门仍会按现有工作机制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并表示现有垃圾分类执法仍以机团单位为主要执法对象,不会刻意将市民个人列为执法对象。据现场市城管分类业务处室负责人透露的数据,广州自2018年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开始实施至今,全市行政处罚数量218宗,大部分被处罚案例涉及机团单位,市民个人被罚案例数量“几乎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