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施行及社会加速老龄化,广州市民对婴幼儿照料、老年人陪护等家政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此同时,家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技能水平参差不齐、权益得不到保障,服务机构“小弱散”、缺少监管等痛点难点问题突出。
近日,广州市政协“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就这一突出矛盾进行协商调研,并开出“药方”。广州市商务局副局长魏敏透露,《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第一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又称“国家家政36条”)的工作要求,开展家政持证上门服务,在3年至5年内每年推进2万名至3万名家政人员持证上门服务;并将从业人员纳入广州市特殊技能、特殊服务行业一线从业人员范畴。
焦点1
家政行业市场谁来监管?
建议 加快建设“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
不少市民在请家政时都遇到过“糟心事”。一些家政员说走就走,价格想涨就涨,服务和信用参差不齐。部分家政服务机构不担责,甚至对家政员的虚假信息听之任之。家政行业市场监管薄弱,缺乏有效的行业规范。种种行业乱象,谁来监督和把关呢?
对此,广州市商务局副局长魏敏表示,目前家政服务行业管理主要靠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根据“国家家政36条”,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是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发展的牵头部门。
他表示,在家政服务中介制下,企业对从业人员松散管理或没有管理,导致该行业需要被监管对象除了企业,还包括大量的从业人员。但从业人员进入这个行业不需要任何许可和资质,没有任何门槛。
广州市政协委员蔡武建议,要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收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对接公安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建立、完善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其次是要加快推进从业人员持“家政服务人员上门服务证”上门服务,并在服务时段打卡。
“在诚信平台建设方面,目前我市已有市家协的行业自律平台和市妇联的诚信平台,我局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利用现有平台资源,作为推进从业人员持证上门服务工作的依托。”魏敏回应。
此外,推进“上门服务证”已被列入市商务局的下一步工作计划。魏敏透露,市商务局计划从明年起,花3年至5年时间大力推进家政持证上门服务,每年推进2万人至3万人持证上门服务。通过该项工作,建立起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实现家政服务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价,利用诚信信息和市场淘汰机制,倒逼行业企业诚信经营、从业人员诚信服务。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庄振东表示,根据发改委《家庭服务领域机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将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对家庭服务行业实现联合惩戒工作,例如对失信的家庭服务企业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对法定代表人不予办理新设立企业的登记等。
焦点2
家政人员素质如何保证?
建议 培训以技能提升和诚信学习为主
行业的发展和消费需求的提升,对家政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市场上的培训机构水平不一,高价未必能换来同等价值的专业服务。
广州市政协委员蔡武认为:“要统一和规范技能培训内容,不能各搞各的,要以技能提升和诚信学习为主。按照‘国家家政36条’的要求,积极用好企业补助资金等经费,支持家政服务培训。”
广州市政协常委陈云嫦介绍,目前国家层面跟家政行业有关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只有“育婴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一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孤残儿童护理员、看婴员、保育员几种。她建议应规范证书的发放,规范证书的名称。
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何士林透露,该局打造了“广州职业培训地图(线上版)”,将全市职业培训机构的展示集成到平台,市民可以查到全市培训机构的信息。
目前,广州共有两个线上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分别是“家政天下”和“广州市家庭服务公共平台”。两个平台均有信息管理、发布功能,并进行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但覆盖面有限。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2014年6月,广州市实施了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的均等化职业培训补贴制度,下一步广州市还将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防范和打击无证经营、无照培训、无消防许可办学、虚假承诺宣传等现象。
焦点3
建议 允许企业只为家政人员买工伤险
如何保障家政人员权益?
根据广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掌握的数据,广州家政从业人员超过35万人。根据相关调查,全国有20%的家庭对家政服务有需求,粗略估计,需要80万名至100万名家政服务人员才能满足广州家庭的初步需求。
一方面是家政人员供不应求,另一方面,现阶段家政从业者的权益保障并不完善。
家政员宁姐说:“做一周就给两三天(工资),我向家政公司负责人反映,他说你自己跟雇主谈好,我不管这些事。”
郑雪梅入行数年,现在在一家员工制的家政服务企业工作。她说:“社保有保障,在这里工作更加踏实。”
家政服务企业多为中介的角色,与家政员只签订服务协议,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直接雇用关系,因此家政员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当与雇主产生纠纷,家政员难以维权的情况时有发生。
广州市政协委员陈志宏算了一笔账:“假设某家政从业人员的月薪为5500元,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保险(不算住房公积金)就达到1260元,也就是用人成本为6760元。家政公司多是中小微民营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社保费用负担不小。”
市人社局副局长何士林表示,广东省正在制定家政服务类人员社会保险的补贴办法,出台之后广州市会严格执行。
新快报记者留意到,“国家家政36条”中提及,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
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广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朱德毅建议,地方政府应当出台实施细则,让“国家家政36条”真正落地。他同时表示:“如果签订服务协议的家政人员出现工伤,企业负担不起,雇主又不担责,对家政人员很不利。广州如果出台细则,应该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社保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借鉴建筑行业的做法,政府允许家政企业只买工伤险,这样就化解了行业的风险。”
此外,广州市政协常委陈云嫦建议:“广州应适时出台家政业管理的地方法规,明确涉及家政从业人员自身或企业的政策。”
市商务局副局长魏敏透露,该局计划出台《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第一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将充分吸收“国家家政36条”的工作要求,完善实施方案。如确有需要,再开展立法工作。
魏敏称,具体措施包括,推广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和服务规范,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建立纠纷调解机制。从业人员通过市场租房居住的,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租赁补贴。开展家政持证上门服务,将从业人员纳入广州市特殊技能、特殊服务行业一线从业人员范畴,给予积分入户照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