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正式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为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率先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东莞将从稳增长调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会展业发展等9个方面进行扶持,预计每年扶持资金超过2亿元。
整合原来多个专项资金
东莞的工业化进程是从中国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太平手袋厂蹒跚起步,从一诞生就带有开放的印记。为推动开放型经济建设,近年来,东莞陆续推出稳增长调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会展业发展等多个专项资金。
据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开放型经济的支持力度,方便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商务局对现行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绩效评估,将原来分散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等9个方面的转型资金作了整合,从而形成《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将支持条款分成促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促进企业拓展市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扩大进口、促进商贸创新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服务外包发展、促进会展业发展和支持企业走出去9个方面,并且提出具体用途。
如促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方面,提出资金将用于扶持推动铁路、航空、港口、邮路等物流通道建设,促进保税物流和供应链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
对企业发展尤其是制造业的扶持方面,《管理办法》一方面在企业参展、设立境内外展销中心、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等方面进行扶持,促进企业拓展市场。还对企业增资扩产、开展股权并购,设立研发机构,提升生产力水平等进行扶持,加快推进就地转型升级。同时,对于企业扩大进口、企业走出去等方面也提出具体扶持方向。
对于《管理办法》的出台,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给予高度评价。白明表示,《管理办法》扶持的9个方面基本上囊括东莞开放型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而且将分散的扶持政策集合成一个政策,可以释放更多政策红利。
“为何成套设备价格要高于单个设备价格之和?就是因为成套设备有一个集成的作用在里面。政策也类似,《管理办法》发挥的作用肯定要比之前分散的政策作用大。”白明说。
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最高1000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和原有的转型资金扶持相比,《管理办法》在企业拓展内销市场、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扩大进口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在拓展内销市场方面,《管理办法》对新增内销额增加5亿元以上的(含5亿),一次性支持金额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在进一步加快培育龙头跨境电商项目方面,《管理办法》新增龙头企业的相关奖励,规定对东莞跨境电子商务存量企业年度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规模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按照每10亿元人民币奖励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在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进口方面,《管理办法》新增一般方式进口和冷链进口的相关奖励。规定对不经保税仓的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消费类商品(生产原材料、生产设备除外)的企业,对比上一年度进口额有正增长的,对增长部分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支持。对企业利用冷链进口食品、农产品、生鲜水产类商品的,年度进口货值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
针对上述《管理办法》的变化,白明表示,要想更快速地推动东莞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东莞还需要加大对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方面的扶持力度。“东莞和粤港澳大湾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的,一方面要对东莞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相关方面进行扶持;另一方面,要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东莞释放带动作用方面的扶持。”白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