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来穗局获悉,该局出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关爱来穗人员和支持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以解决来穗人员和支持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问题。据悉,对取得2019年度积分入户资格、目前尚未办理完成落户手续的来穗人员,可在疫情防控期间延期办理。
过期入户材料无需重新开具
据了解,2019年度确定了8000位入户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告后,按计划将会有10659人随迁入户。按照正常程序,申请人自“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签发之日起90天内办理入户落户手续。但疫情暴发后,一些申请入户的居民还没来得及办理手续。对此,《十条措施》的第一条即规定,取得2019年度积分入户资格、目前尚未办理完成落户手续的来穗人员,可在疫情防控期间延期办理。对于提出预约业务和持有《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不要求重新开具,对于迁出地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更换过期的《准予迁入证明》无条件为群众更换。
此外,来穗人员的居住证补办签注实施延期受理。对2020年1月1日以来《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满但逾期未签注并在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起,30日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视为按期签注居住证;对2020年1月1日前逾期未签注并在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起,30日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向前顺延到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计算。
公租房分配结果可线上获悉
此外,《十条措施》优化了2019年度公租房分配流程。广州市来穗局表示,对按计划正在推进的2019年度来穗务工人员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充分利用微信、QQ、电话、短信等零接触通讯手段,及时告知申请人工作进度和分配结果,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现场业务,降低病毒感染传播风险。
对于来穗人员积分制申请,广州市来穗局也将提供便民服务。据介绍,广州市来穗部门将指导各区和各镇(街)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系统,将采取“事前承诺”“事后审核”的方式,为暂时不能返穗的来穗人员提供委托办理服务和双向寄递服务。来穗人员可在承诺有关资料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委托他人全权代表办理积分申请或EMS邮寄原件办理,为后续的积分制入学和入户争取时间。
来穗人员还可以通过“来穗通”小程序在线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信息变更、申领居住证等业务,以及预约上门服务。
倡导出租屋主适当减免租金
《十条措施》中规定,租屋业主必须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督促提醒承租人及时完成个人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倡议出租屋主(代理人)不得主动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对承租人员适当减免租金。
在防控疫情方面,广州市来穗部门将指导镇(街)在组织基础网格员和出租屋管理员开展“三人工作小组”上门巡查的同时,提醒和引导来穗人员自觉申领和使用“穗康码”,结合实际协助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服务关怀。
针对来穗人员的就业需求,广州市来穗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广州来穗局”为平台,将开设防疫专栏,转发各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扶持措施,帮助来穗人员妥善解决疫情期间求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