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广州市南沙区印发出台《广州南沙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大项目建设、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狠抓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37条措施(简称“37条”)。奖励防疫物资企业10万元,免收1个月、减半2个月租金,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经测算,“37条”可为南沙企业减负近5亿元。
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可获补贴
事实上,南沙早在今年2月就出台《广州南沙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关爱企业共克时艰的十条政策措施》,此次出台的“37条”将支持力度再加码。
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租金负担方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其间不加收滞纳金。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仓库的企业,免收1个月、减半2个月租金。租金减半部分可延期两个月缴纳,不计算违约金。对租用镇属物业或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符合南沙区人才公寓准入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租住人才公寓,属新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的,租金价格不高于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的50%。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减免相关港口港建费。市、区联动加大对南沙港区开展驳船运输业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上,全力保障企业稳定用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获得稳岗补贴金额的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南沙区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搭建“线上招聘”平台,依托南沙海外人才协同创新中心、重点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专业招聘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免费“量身定制”招聘方案。加强法律服务,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等提供免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