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四挂钩”制度
市农业农村局日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涉农项目资金安排、农产品品牌认证推选、荣誉申报和农业展会挂钩的工作,建立“四挂钩”机制。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由生产者自主开具,并承诺其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的制度。合格证是产地准出和入市的主要凭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
今年3月初,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佛山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试行食品农产品合格证。
实行“四挂钩”工作后,我市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其产品是否实行合格证管理将作为申报区级以上涉农扶持资金,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等品牌认证审批,推选监测区级以上“菜篮子”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荣誉,参加农业农村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农业展会的审核前置条件。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合格证管理挂钩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培训和政策指引,引导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合格证制度。
目前,佛山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主体范围包括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3大类主体。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可通过下载“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APP,按系统提示申请电子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