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 张忻珏)今天(8月5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总体思路,提出到2020年,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到2021年,市、镇(街)、村(居)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到2022年,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调整养老服务供给结构 打通“堵点”消除“痛点”
经前期调查分析,当前,我市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过高。全市31家公办敬老院2323张床位、入住服务对象共1379人,入住率59.36%;14家民办养老机构共有床位2048张、入住955人,入住率46.63%;其中有8家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护理型床位939张,入住率62%。另一方面,全市养老床位的结构也有待调整,护理型床位数占比不高。目前全市有护理型床位939张,占总床位的8.3%,离国家要求到2022年护理床位占总床位50%以上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为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打通“堵点”,消除“痛点”,《三年行动计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从2020年起,针对特困人员供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等问题,实施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对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安全隐患较多的镇(街)敬老院,采取关、停、并、转的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优化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奖励机制
另外,针对我市90%以上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意愿和现实需求,《三年行动计划》将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要工作,提出完善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修订《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奖励机制,促进服务供给质量提质增效等具体措施。
针对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缺位、养老供给结构失衡等不足,《三年行动计划》将落实规划建设要求放在重要位置,提出结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和需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编制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明确养老设施的建设规模、布局、公益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比例等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还提出到2020年,推进“大配餐”实现镇街全覆盖;到2021年,市、镇街、村(居)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成,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村(社区);到2022年,新建5所以上高端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50%,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