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建立全国首家5G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国首创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强制清单——继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后,广州在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普法工作考评中均排名第一,并荣获“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城市称号。
今年,广州市司法局牵头研究推进世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从立法、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推出多项改革举措,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努力推动广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
研究世行评估规则 提16条改革建议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之义,是促进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也是接轨国际商事制度,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其中,严格董高监责任以及提升中小股东诉讼便利度是该指标的两个重要衡量因素。‘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属国家指标,但并不意味着地方没有开展工作的空间。”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廖荣辉告诉记者,司法局着力将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优化创新相结合,立足广州实际,联合广东证监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专业部门,对指标开展分类研究,特别是失分的问题和领域。
通过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评估规则涉及的46个问题开展分类研究,全面梳理10个失分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体条款、典型案例和实践做法,提出了16条改革措施和建议。“我们侧重于发掘实际的案例和实践做法,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的措施。”廖荣辉说,例如与市法院共同研究完善庭前证据交换规则,完善在民商事诉讼中的律师调查令制度,完善群体性证券纠纷处理机制,开设中小投资者纠纷案件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商事调解中心,注重对中小股东的支持诉讼等。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十余项地方制度和创新举措。
此外,借助外脑智力资源,委托专家开展“保护中小投资者”课题研究。启动专项督导工作,分别赴深交所、广东证监局、市法院、市工商联和各区等9个单位实地了解指标优化建议,倾听了解市场主体的真实感受,探索地方创新举措。
聚焦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完善营商环境立法
据了解,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12项一级评价指标中,直接反映法治保障程度的指标有5项,包括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劳动力市场监管,其他7项指标也都涉及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等问题。
“因此,我们一直聚焦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机制。”廖荣辉表示,该局起草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立法体例上全国独创“开放创新”一章,提出全国首创的“广州方案”。起草《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完善创新治理体系和科技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研究起草《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出台《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此外,搭建广州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绿色通道”,全力服务保障广州营商环境政策文件的优化提升,目前通过绿色通道出台了10份规范性文件。
另一方面,及时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的规定。
“对广州市涉及营商环境的154份已出台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梳理,确保与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规则相适应。”廖荣辉表示,专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2件,梳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冲突情况,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立改废工作。
提升法律服务供给 企业免费“法治体检”
今年以来,广州市司法局开展“访百家园区助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暖企活动,组织1000名律师成立服务团,走进全市100家产业园区,为10000家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同时,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先后服务中小微企业57421家,免费“法治体检”企业55131家,出具法律意见824件,提供法律咨询1648次、解答法律问题2967个,调解企业合同履行、商铺租赁、劳动关系等方面涉疫纠纷2341宗。
为高效化解商事纠纷,打造多元化解平台,设立广东省自贸区南沙片区贸促商事(人民)调解中心、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东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市律协成立广州国际商事商贸调解中心,高效便捷地解决商事纠纷。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还开展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廖荣辉介绍,今年以来,审查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各类文件5件,参加协调会10余次,指导协调促进各部门依法承接和行使下放职权。合法性审查市政府“放管服”改革中调整行政权力事项7850余项,审查广州市公共服务事项763项。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刘剑、李高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