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江法治) 8月2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江门市考评得分90分以上,排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之后,以全省第五获评优秀等次,省委予以通报表扬。至此,我市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连续2年(2018年、2019年)获评优秀等次。
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是考评全省地级以上市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其考评结果是衡量一个城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各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
我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强化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使得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2019年以来,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研究部署各时期各阶段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立法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科学立法,回应民生关切,并服务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和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先后3次在全国人大的讲堂和论坛上分享江门立法经验。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我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注册便利度,其中“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改革使得我市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2015年改革前,江门市场主体总量为25.8万户,截至今年6月底,达55.47万户。
我市用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城市。2019年,全市九类涉恶案件数下降9.8%,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数下降37.4%,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名列全省第三,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全市社会法治文化氛围浓厚,1313个村(社区)获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其中8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村(社区)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市拥有法治文化公园104个、法治广场61个、法治长廊46个,其中全省十佳法治公园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