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试点开展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11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广州政府每年安排财政预算3000万元设立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争取3年内累计发放贷款额达100亿元。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周建军表示,广州试点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小额融资需求,由借款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此保险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向借款人发放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一旦出现坏账,对于各银行贷款不良率5%以内的部分,由银行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20%,其余80%部分由保险公司以当年累计保费收入(扣除15%运营成本)为限承担,超过部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由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补偿。财政资金按每年3000万元的规模安排。但对于不良率超过5%的部分,财政资金不予补偿。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底广州市政府下发的《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规模为5000万元,但本次发布的《办法》中,该补偿资金缩水2000万元。
对此,周建军解释,目前国内多个城市,如宁波、佛山三水等,都在探索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大家都没有形成一个标准的说法。
“一开始,我们希望补偿资金能高一些,但后来听取了金融机构、财政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决定试点先从3000万元的水平开始,总结提升试点方案后再行增加。”周建军说。
据介绍,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期为3年。通过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力争在3年的试点期内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达到100亿元,从而探索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