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机关提起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16日,广州市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对广州市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南沙区黄阁镇政府、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其中,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散小乱”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中未依法履职;检察院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后,无牌生猪养殖场数量不减反增。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原黄阁镇党委书记陈某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提起刑事诉讼)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九千余万元。黄阁镇政府没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检察院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书后,黄阁镇政府至今仍未采取任何行动。
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3年3月至9月,赖锦根在未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到增城区派谭镇亚口冚村砍伐杂树。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未对赖锦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检察机关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书,该局仍然没有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