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高至191元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最新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增加每人11元/月,即从180元/月调整为191元/月。本次增加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补发,将于2016年12月12日补发到位。
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市人社局表示,这次调整全市将有41万城乡老年居民受惠,城乡居保平均养老金将达到624元/月。
另外,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也将加发11元。广州市从2012年8月起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制度合并,形成了“城乡居保”制度。2014年底广州市又修订实施了《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4〕66号),为确保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当时有三类业务设置了过渡期,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及时作出选择办理。
在2015年末,针对领取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金的参保人,有两个选择,一是按照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继续缴费并领取470元/月的养老金,另一个选择是可以转按城乡居保办法的标准一次性缴费15年并享受城乡居保养老金,但需要在2015年12月前办理,逾期不再办理。